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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村部分家庭户奖励抚助
受理机构:计生办 项目类型:行政许可事项 服务对象:个人
设立依据:
无
办理时限:
3个月之内
受理条件:
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孩子且年龄满60周岁
办理流程:
材料齐全核定送相关部门批准
材料明细:
经所在村委会审核的本人申请、填写审批表、一寸照片3张,及其他证件
收费情况:
不收费
网上受理:
http://
结果查询:
http://
监管措施:
联 系 人:王女士
联系方式:
0579-8271119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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