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村委、镇属各部门:
为认真贯彻金婺综办[2009]4号文件精神,确保我镇社会稳定,决定从8月起至9月底,在全镇范围内开展2009年第三轮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充分认识开展矛盾纠纷调处活动的意义
当前正处在人民内部矛盾凸显时期,依然存在不少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,维护稳定工作面临的挑战仍然相当严峻,特别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纪念日即将来临,从以往的情况来看,这期间各种矛盾纠纷将比较集中反映出来,是各种矛盾纠纷的多发期和敏感期。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对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、创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,确保人民群众欢度节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为此,各村委会、镇属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,提高认识,从创建“平安蒋堂”、“平安婺城”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,充分认识做好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的重要性,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,切实采取有效措施,全力维护社会稳定。
二、排查调处的重点内容
全镇当前在金融危机、征地拆迁、工程建设、环境污染、历史遗留问题等方面引发的矛盾纠纷,涉及人数较多,严重影响社会稳定,容易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。对越级上访、集体上访等重点对象,要进行排查,摸清情况,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,进行重点调处。
三、强化措施,确保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取得实效
各村委、镇属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,精心组织本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,切实把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,对本村本部门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进行全面、深入、细致的分析,认真按照“谁主管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确定分管领导,指定专门人员,制定实施意见,把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落实到位。星期三定为驻村指导员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日,党政班子成员每月一次参加调处日工作,实行月报告制度(村书记亲自抓,每月的矛盾纠纷调处报告都要经书记和联村指导员签名),每周一镇机关干部会上进行汇报和布置,责任落实到人。对排查调处涌现的好人好事和典型经验,要及时总结;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进度迟缓、效果不明显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,要给予通报批评;对敷衍推诿,工作不力,导致矛盾纠纷激化的,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。
二〇〇九年八月四日